
公告日期:2024-09-11
公告编号:2024-068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详见公告
编号:2024-050)已获 2024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为 46,214,466.33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37,672,531.58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29,170.00 元。
一、 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 7,527,800 股为基数(应分配总股数等于股权登记日总股本 31,880,000 股减去不参与分配的股份 24,352,200 股,向参与分配的股东每 10 股派 1.5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特殊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五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 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不按持股比例
分配 的除外。”2024 年 9 月 6 日,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
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议案》。
因此,本次只有股东武汉点石成金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的 7,527,800 股参与权益分派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财政部 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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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1.35 元。
(3)对于合格境外投资者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除权除息特别提示: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交易规则》,公司将按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1+股份变动比例)。由于股份回购原因,本次权益分派参与分配的股本基数与总股本不一致,因此公式中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指实际分派情况根据总股本折算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份变动比例。
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每 10 股分红金额÷10)÷总股本=7,527,800*(1.50÷10)÷31,880,000=0.0354194;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为:
(前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1+0)=(前收盘价-0.0354194)。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4 年 9 月 19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9 月 20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9 月 19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
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权益分派现金红利全部由本公司自行派发,将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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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金账户。
五、联系方式
地址:湖北省宜都市陆城清江大道 144 号 联系人:白婷
电话:0717-4818559 传真:0717-4830499
六、备查文件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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