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02
公告编号:2024-086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换届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换届基本情况
(一)董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李先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6,973,9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8.4139%,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邹红梅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933,500股,占公司股本的 2.66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宋红玖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463,5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4.174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刘先进先生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1,000,000 股,占公司股本的 2.8523%,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白婷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1426%,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吴兰珍女士为公司董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告编号:2024-086
(二)首次任命董监高人员履历
吴兰珍女士,1987 年 2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初中学历。2006
年 3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北京凤山旅游度假村任行政文员;2014 年 2 月至 2015 年 10
月在楚商资本(武汉)并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行政文员;2015 年 10 月至今在湖北楚商资本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行政经理;2021 年 4 月至今担任美肤(武汉)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在湖北长长控股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3 年 7 月至今在武汉长长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二)监事会换届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年 11 月 28 日审议并通过:
提名冯勇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43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1.2265%,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提名张迎春先生为公司监事,任职期限三年,本次换届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自相关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上述提名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20,000股,占公司股本的 0.0570%,不是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换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一)任职资格
公司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换届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
本次换届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兼任本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监事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配偶或直系亲属情形。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依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监事选举为公司正常换届,是公司治理的正常需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一如既往履行职责,完善公司治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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