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公告编号:2025-013
证券代码:836830 证券简称:华迅智能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相关规定, 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1、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
2、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行3,18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4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
3、2024年10月16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同意宜都华迅智能输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4]2877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4、2024年10月25日,完成认购缴款,实际收到募集资金9,540,000元。
5、2024年10月30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苏公W[2024]B080号)。
6、2024年11月22日,公司本次新增股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制
公告编号:2025-013
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针对 2024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公司与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湖北宜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宜都农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募集资金管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等业务规则的规定,《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金额(元) 余额(元)
宜都农商行(专户) 82010000006223291 9,540,000 782,674.16
宜都农商行(注 1) 82010000006283557 - 758,611.09
合计 1,541,285.25
注 1:2024 年 12 月,因办理客户履约保函需要,公司自募集资金专户向保证金账
户(宜都农商行账户 82010000006283557)转款 758,580.00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账户余额 758,611.09 元(含结息 31.09 元)。2025 年 4 月 7 日,公司已在保函到
期后将保证金及结息合计 758,833.42 元转回募集资金专户,将按相关要求规范使用。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形,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余额转出的情形。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和金额如下表所示: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