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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05-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蜜思肤: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3-05-15



公告编号:2023-041

证券代码:836831 证券简称:蜜思肤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议案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议案》及相关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发行股票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3)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本次发行初始的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 2,500.00万股(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公司及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本次发行初始的股票发行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375.00 万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2,875.00 万股,且均需满足公开发行后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 25%等北交所上市条件的要求。本次公开发行全部为公司公开发行的新股,不安排公司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最终发行数量经北京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

(4)定价方式: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选择直接定价、合格投资者网上竞价或网下询价等中国证监会及北交所认可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最终定价方式

公告编号:2023-041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根据具体情况及监管要求协商确定。

(5)发行底价:发行底价为 8.00 元/股(含本数)。最终发行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在发行时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成长性等因素以及询价结果并参考发行前一定期间的交易价格协商,如果将来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公司将视情况调整发行底价。

(6)发行对象范围:已开通北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禁止认购的除外。

(7)战略配售:本次发行上市或将实施战略配售,具体配售比例、配售对象等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市场状况确定。

(8)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拟用于营销渠道拓展项目、研发及检测升级项目、品牌升级项目。

(9)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10)发行完成后股票上市的相关安排: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票将在北交所上市,上市当日公司股票即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11)决议有效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12)其他事项说明:最终发行上市方案以北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方案为准。

二、 风险提示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北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或中国证监会注册的风险,公司存在因公开发行失败而无法在北交所上市的风险。

根据公司已披露的 2021 年及 2022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

经审计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026.53 万元、2,678.57 万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分别为 22.95%、23.36%,符合《上市规则》第 2.1.3 条规定的进入北交所上市的财务条件。

挂牌公司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且不存在《上市规则》第 2.1.4 条规定的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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