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16
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二五年九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 4
第三章 股份...... 4
第一节股份发行 ......4
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 ......6
第三节股份转让 ......7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8
第一节股东 ......8
第二节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3
第三节股东会的召集 ......17
第四节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8
第五节股东会的召开 ......20
第六节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22
第五章 董事会...... 26
第一节董事 ......26
第二节董事会 ......30
第三节独立董事 ......34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5
第七章 监事会...... 37
第一节监事 ......37
第二节监事会 ......39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0
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 ......40
第二节内部审计 ......41
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42
第九章 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 ...... 42
第十章 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 43
第一节信息披露 ......43
第二节投资者关系管理 ......44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46
第二节解散和清算 ......48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49
第十三章 争议解决...... 50
第十四章 附则...... 5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的股份有
限 公 司 。在 苏州市 数据局注册 登记 , 取得营业执 照,统 一社会信用 代码
9132050057378923XW。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三条 公司的注册中文名称:苏州蜜思肤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苏州市吴江区东太湖生态旅游度假区(太湖新城)东太湖大道 11666号开平商务中心 G 幢 2 号楼。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240 万元。
第五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七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八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经营宗旨:以客户满意为核心,以成就奋斗者为本。
第十二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生活美容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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