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4-22 20:48:43 股吧网页版
黄河水:关于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22


关于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中证天通

关于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中证天通(2025)证专审 36100001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
河水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
具了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中证天通(2025)证审字第 3610001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相关要求,就有关事项专项说明如下:

一、 非标准审计意见内容

(一)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本财务报表附注二(二)、附注五(十三)注 1、附注五(十七)3、附注十二、2 及附注十三所述,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黄河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 出具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无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 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的理由和依据

中证天通

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1、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本准则第十八条所述事项的披露;2、说明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如审计报告“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所述事项,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黄河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黄河水公司管理层运用持续经营假设编制 2024 年度财务报表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注二(二)、附注五(十三)注 1、附注五(十七)3、附注十二、2 及附注十三对涉及的重大不确定性因素已作出充分披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

三、 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

上述带有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涉及事项不会对黄河水公
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和 2024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造
成具体金额的影响。

四、 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

中证天通

定的说明

上述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中涉及事项不属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使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中规定的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我们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对黄河水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表出具
了中证天通(2024)证审字 36110006 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以及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于该报告中导致
发表上述意见的事项,我们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中证天通(2024)
证专审 36110001 号关于对黄河水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以及强调事项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导致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在本年度仍然存在,其对本年度的影响已在本专项说明中进行了说明。

本专项说明是本所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出具的,不得用作其他用途。由于使……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