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13
公告编号:2025-045
证券代码:836847 证券简称:黄河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8 月 12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8 月 6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通知书
(2025)皖 0504 民初 4777 号、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法院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跃进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专业分包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45
法定代表人:何业俊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3、 被告
姓名或名称: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荣华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案涉工程总承包单位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2018 年 5 月, 原、被告就马鞍山市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 PPP 项目部
分建安分包工程签订《分包合同》,由黄河水公司将其从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处承包的水丰河建安等工程(位于雨山区)交给原告施工,合同中对工程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等存在明确的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完成工程施工,但由于黄河水公司一直拖延结算与付款,存在严重违约,原告无奈遂起诉。后经第三方鉴定机构审定后,案涉工程造价鉴定总价为 14828257.53 元,被告黄河水公司仅支付 8128827.47 元,尚欠原告工程款 6699430.06 元未支付。
被告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案涉工程的发包方,应当就其欠付被告黄河水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承担责任。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程款合计 8739801.17 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 8739801.17 元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解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
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 计算,从 2024 年 7 月 3 日起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
2. 判令被告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款范围内对原告安徽水韵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公告编号:2025-045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一)其他进展
2025 年 8 月 12 日,公司收到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邮寄的应诉通知书
(2025)皖 0504 民初 4777 号、举证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及法院传票,开庭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诉讼尚未判决,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妥善处理,尽快收回相关款项,争取尽快解决纠纷。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25)皖 0504 民初 4777
号
(二)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举证通知书
(三)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传票。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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