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36847 证券简称:黄河水 主办券商:西南证券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公司董事被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
挂牌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董事、董事
何业俊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长、总经理
何翠华 董监高 董事
执行法院: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依据文号:(2024)皖 0104 民初 19232 号
立案时间:2025 年 7 月 2 日
案号:(2025)皖 0104 执 5579 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合肥市蜀山区人民法院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信息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信息发布日期:2025 年 8 月 22 日
公告编号:2025-053
(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各方共同确认:截止 2024 年 12 月 18 日,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尚欠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 1758075.53 元,违约金162903.78 元,代偿资金占用费 203174.86 元(此后以实际代偿余额为基数,按年利率10%标准自2024年12月19日起顺延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律师费15000元,合计 2139154.17 元;
二、经各方协商一致:若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1 日前向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付清代偿款 1758075.53 元、律师费 15000元、代偿资金占用费 73788.98 元,合计 1846864.51 元,则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三、若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第二项约定按期足额还款,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权就本协议第一项确认的全部债务中未履行的部分(依次抵扣代偿款、违约金、代偿资金占用费、律师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 11591 元、保全费 5000 元,均由安徽黄河
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因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已预交,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应于2025年1月21日前向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支付 16591 元;
五、何业俊、盛桂林、何翠华自愿为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向安徽省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任一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追偿;
六、本次纠纷一次性解决,各方言明无其他争议。本调解协议经双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本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被执行人履行情况
本次被纳入被执行人执行金额合计为 2139154.17 元(包括代偿款 1758075.53
元,违约金 162903.78 元,代偿资金占用费 203174.86 元(此后以实际代偿余额为
基数,按年利率 10%标准自 2024 年 12 月 19 日起顺延计算至实际款清之日止)、
律师费 15000 元,),安徽黄河水处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尚未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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