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19
证券代码:836848 证券简称:北迈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 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司从挂牌至2017年12月31日,共进行了一次股份发
行募集资金事宜。
本次发行,公司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共发行400,000股人民
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元。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于2016年10月21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16年11月8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议案。并于会议召开当日披露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股票发行方案以及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年11月8日,公司披露了2016年股票定向发行认购公告。 2016年12月6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1137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1月16日认购方以货币缴纳的股票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10,000,000.00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00.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9,600,000.00元。认购方均以货币出资。
2016年12月2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核发了《关于
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9484号),对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备案申请予以确认。
2016年12月25日,公司开始使用募集资金。
2017年1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新增股份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提示性公告》,此次发行的股份于 2017年1月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
(二)公司2017年度存放和使用的募集资金为上述股票发行募
集的资金,纳入2017年度专项核查范围。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一) 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于 2016年 8月 8 日发布了《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通知》,要求通过定向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的挂牌企业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设立募集资金专项监管账户并与账户开户银行、主办券商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按照股转系统规则中要求,“ 1、如果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
挂牌公司应当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剩余募集资金转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主办券商应当在核查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及三方监管协议;2、如果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的,主办券商应当在核查后,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公司分别于2016年10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于2016年11月8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16年10月21
日,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披露了《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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