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35
证券代码:836853 证券简称:海王股份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到日期:2018年12月3日
生效日期:2018年12月3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认定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2018年11月20日,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执法人员对公司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司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造成厂界异味污染。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
公告编号:2018-035
百零八条的规定,决定给予责令改正违法行为、罚款伍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上述事项未对公司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提高环保意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环保的控制和监督,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责任,杜绝类似事项的再次发生。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已按照要求缴纳上述罚款,上述罚款占公司净利润的比重较
小,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是√否□不适用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管理层组织专项讨论,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的要求进行整改,并已按规定缴纳罚款。
(二)整改情况
公司将对生产场所内的有机废气处理装置进行定期检查,有效防止有机废气外泄。
五、备查文件目录第
潍坊市环境保护局滨海区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潍滨环罚字﹝2018﹞1203-1号)。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18-035
山东海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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