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28
公告编号:2019-020
证券代码:836856 证券简称:华煜盛园 主办券商:民族证券
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煜盛园”)全体股东的委托,审计了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后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的规定,就上述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出具专项说明,具体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审见的内容
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
华煜盛园子公司淄博文昌湖区万丰民间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16日集中对外支付给12位自然人累计人民币5,000.00万元,约定还款日期为2017年12月14日,在约定时间内,12位自然人未能按期还款,并于2018年3月7日,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协议约定还款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且不再重新展期。截止2018年12月31日,万丰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应收回借款本息合计
公告编号:2019-020
61,112,803.01元,按其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0,845,174.75元,计提坏账准备比例为17.75%,账面余额为50,267,628.26元,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36.41%。截止本审计报告日,上述借款本息已逾期且未收回金额为64,254,989.68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合理估计上述款项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减值情况,以及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公司监事会认为:
华煜盛园董事会出具了《董事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1、监事会对本次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无异议。
2、本次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将督促董事会推进相关工作,解决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及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华煜盛园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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