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4-12-16 16:24:01 股吧网页版
鞍山发蓝: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4-12-16


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836861 证券简称:鞍山发蓝 主办券商:海通证券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在规定时间发出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召集程序等相关事项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无需其他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召开为:

公告编号:2024-031

√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股东大会在公司三楼会议室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31 日 9:00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6861 鞍山发蓝 2024 年 12 月 26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鞍山发蓝股份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已于 2024 年12 月 16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 http://www.neeq.com.cn 上披露,具体内容详见编号为 2024-030的《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议案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鞍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
(二)审议《关于调整废酸再生项目投资及建设内容的议案》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在废酸再生项目基础上研究形成了新增水处理酸处理设施方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借款的议案》

2025 年,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和现金流量情况,对存量借款视各银行对我公司的授信情况酌情调整借款结构。
(四)审议《关于在建工程--2 号线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 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现对在建工程--2 号线进行计提减值准备。(五)审议《关于<鞍山发蓝股份公司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的议案》
为进一步明确公司各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 打造“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现制定公司治理主体决策事项清单。
(六)审议《关于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2024 年度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拟对部分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议案序号为议案(一);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

公告编号:2024-03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