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9
证券代码:836865 证券简称:成远股份 主办券商:国盛证券
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7月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罗乃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6月2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 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36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50,134,7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50,134,770股的100.00%。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现状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经营决策效率,更有效地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加快业务拓展,不断提高公司整体的竞争优势,更好的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最大化,经充分沟通与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挂牌。
公司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一个月内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终止挂牌申请,具体终止挂牌时间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的时间为准。
该议案内容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2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134,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二) 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就公司申请终止挂牌事宜,为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制定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的权益保护措施。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登载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134,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
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具体事宜,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权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终止挂牌的文件;
(2)批准、签署与终止挂牌相关的文件;
(3)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的其他事宜。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0,134,77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铭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赵轩律师、杨霄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成远矿业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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