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09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合法合规意见
主办券商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路 1 号都市之门 B 座 5 层)
二零二四年九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6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6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业务办理指南》的规定,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6874,以下简称“翔晟信息”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对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事宜进行核查,发表合法合规意见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程序
1.公司董事会依法对本激励计划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提请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名核心员工的议案》。
2023 年 2 月 27 日,公司披露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告》、《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2023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等公告。
2023 年 3 月 14 日,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进度及部分股东的工作安排,公司
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决定,将原定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 10:00 召开的 2023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取消。公司于同日披露了《关于取消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说明的议案》和《提请重新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
2023 年 6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和《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提名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公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关于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的说明》和《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等公告。
综上,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依法对本激励计划进行审议并做出决议,相关董事已履行回避表决程序。独立董事也依法对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意见。
2.公司将核心员工名单及激励对象名单向全体员工公示
2023 年 6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
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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