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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5 16:45:12 股吧网页版
翔晟信息: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5


证券代码:836874 证券简称:翔晟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完善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更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公司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和更换,每届任期不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从股东会确定的就任日期起计算,至股东会选举出新一届董事会之日止。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辞任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辞任生效,但存在前款规定情形的,董事应当继续履行职务。

第三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
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
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

第五条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两个
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解释性说明、保留意见、无法表示
意见或否定意见的等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非标准审计意见向股东会作出说明。

第七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股东会会议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 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 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九条 董事长应积极推动公司内部各项制度的制订和完善,加强董事会建
设,确保董事会会议依法正常运作,依法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并督促董事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条 董事长在其职责范围(包括授权)内行使权力时,遇到对公司经营
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时,应当审慎决策,必要时应提交董事会集体决策。
第三章 董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董事会会议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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