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5
公告编号:2025-053
证券代码:836874 证券简称:翔晟信息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已经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
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江苏翔晟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对外投资活动的管理,保证对外投资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有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长
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展主营业务,扩大再生产,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有预期的投资回报,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
公告编号:2025-053
第二章 分工及授权
第四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应在授权、执行、会计记录以及资产保管等
职责方面有明确的分工,不得由一人同时负责上述任何两项工作。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批准权限依次为:
(一) 发生金额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以上的(含本数),由股东会审议;但在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总额范围内利用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授权总裁决定;
(二) 发生金额单笔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以上(含本数),但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50%的,由董事会审议;
(三) 发生金额单笔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30%(含本数),由总经理决定。
第三章 执行与实施
第六条 在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决策之前,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
性研究,分析投资回报率、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投资风险及其他有助于作出投资决策的各种分析。投资可行性分析报告提供给有权批准投资的机构或人员,作为进行对外投资决策的参考。
第七条 实施对外投资项目,必须获得相关的授权批准文件,并附有经审批
的对外投资预算方案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八条 本公司的对外投资实行预算管理,投资预算在执行过程中,可根据
实际情况的变化合理调整投资预算,投资预算方案必须经有权机构批准。
第九条 已批准实施的对外投资项目,应由有权机构授权的本公司相关单位
或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十条 投资资产如由本公司自行保管,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
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都要将投资资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及存取的日期等详细记录于登记簿内,并由所有在场人员签名。
第十一条 财务部门应对本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进行完整的会计记录,进行
详尽的会计核算,按每一个投资项目分别设立明细账簿,详细记录相关资料。
公告编号:2025-053
第十二条 对于本公司所拥有的投资资产,应由不参与投资业务的财务人员
先进行定期盘点或与委托保管机构进行核对,检查其是否为本公司所拥有,并将盘点记录与账面记录相互核对以确认账实的一致性。
第十三条 公司投后管理部门应指定专人进行长期投资日常管理,其职责范
围包括:
(一)监控有控股权的被投资单位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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