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28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6875 证券简称:中健网农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
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关于给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5月24日
生效日期:2019年5月24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住所地:福建省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火炬园火炬东路20-24号火炬新天地3号楼301B。
庄锦明,时任董事长
公告编号:2019-014
黄冉昕,时任董事会秘书/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未在2019年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 主要内容
(一) 涉嫌违规事实:
公司未在2018年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并披露年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十一条之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未在2019年会计年度前三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九条、第十一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公司的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相关规定。
(二) 受到的监管措施:
1、给予挂牌公司中健网农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2、给予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庄锦明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3、对挂牌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黄冉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 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9-014
对公司经营暂无重大影响。
(二) 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对公司财务暂无重大影响。
(三) 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如适
用):
√是□否□不适用
四、 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 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接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所采取的自律监管措施,并将及时整改;
2、公司积极编制2018年度报告并预计于2019年6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
3、公司将严格按照自律监管决定的监管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进一步健全内控制度,强化信息披露管理,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五、 备查文件目录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文件(股转系统发【2019】991号)《关于给予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公告编号:2019-014
厦门中健网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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