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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7-26 17:30:00 股吧网页版
金至科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26


公告编号:2019-014

证券代码:836882 证券简称:金至科技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北京金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调整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经北京金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分析论证及慎重考虑公司决定主动申请终止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5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在册但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积极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价格参考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时的成本价格,由回购双方协商确定,回购协议签订时间为收到回购申请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具体的回购时间及方式以双方协商签定的回购协议为准。回购申请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5 日内。该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期限内以书面方式明确向公司提出回购申请的,则视为异议股东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回购承诺人将不再承担上述义务,回购承诺人自愿回购

公告编号:2019-014

的除外。

因股票回购事宜正在诉讼、仲裁等司法程序中的股东,最终结果以司法裁决结果为准。

异议股东发送回购请求的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君花

2、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绿地中央广场 15 号楼 1011

3、电话:010-51653166

4、传真:010-58858003

由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批,故关于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事宜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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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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