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北 京 恒 达 时 讯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审核报告
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 00087 号
关于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审核说明
目 录
1、 专项审核说明 ...... 1
2、 附表 ...... 3
北 京 精 勤 成 思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关于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审核说明
精勤成思专审字(2026)第 00087 号
北京恒达时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北京恒达时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
基础上,并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出具了精勤成思审字(2026)第 00580 号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基础上,对后附的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2023 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212 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股转系统公告〔2021〕1018 号)及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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