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836888 证券简称:来邦科技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来邦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新增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长期战略发展规划,为集中精力投入企业经营发展,提升经营决策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公司拟主动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0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出席和授权出
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共 30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8,092,1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9%。本次股东会以 68,092,161 股同意,0 股反对,0 股弃权,审议通过了终止挂牌相关议案。
截至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在册股东 103 人,未出
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73 人,合计持有 1,187,83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1.71%。
其中,17 人已出具书面说明同意摘牌后继续持有公司股份,4 人已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并已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剩余 52 人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或出具同意继
二、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
(一) 承诺主要内容
因公司拟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的股东和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下发的《证券持有人名册》为准);
2、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接受股份回购申请的有效期限内,向公司提出正式书面申请要求回购其所持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公司股票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与公司或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的股东;
6、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的股东,如该异议股东在提出回购申请后至完成股份回购期间发生其要求回购的股份被
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情况的,则回购义务人不再承担前述股份回购义务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首次披露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公告之日(孰早)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停牌期间,该股东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的异议股东可要求回购股票的数量上限,为其在公司审议终止挂牌事项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当日持有的股票数
量,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证券持有人名册记载的信息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对于公司作为回购主体回购异议股东的股份,将自愿承担连带责任,在公司无法履行回购承诺时,将按照公司承诺的条件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
公司董事承诺,在任职期间内,将在公司审议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时投同意票并配合办理工商减资等事项,并督促回购义务人实施回购,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承诺,将在公司审议回购并注销公司股份的议案时投同意票并配合办理工商减资等事项,并督促回购义务人及时实施回购,如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将承担相应责任。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亦未授权他人参加)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或参加股东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回购对象需满足前述回购条件。
回购相对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刘海量、陈兆兵、于海波、范加民、梁伟章、陆军、黎少芳、周兰、谢华、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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