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5-13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6891 证券简称:盈迪信康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苏州盈迪信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原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原会计师事务所已提供审计服务年限:3年
公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因服务期限届满,且原聘请合同约定事项已履行完毕,现根据公司发展需要,为更好的推进公司审计工作,拟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2019年5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由吕莹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11484C
执行事务合伙人:吴卫星、胡咏华
成立日期:2012年3月6日
公告编号:2019-023
营业场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1504室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事务所简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机构健全、管理规范、资质齐备,同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相关专项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改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8年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审计机构的变更不会对公司的审计工作造成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苏州盈迪信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苏州盈迪信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5月13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