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3-17 20:56:01 股吧网页版
广咨国际: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3-17


证券代码:836892 证券简称:广咨国际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伙企业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暨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

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或“公司”)股东广州咨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咨慧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谭志刚先生变更为顾伟传先生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后,谭志刚先生及其配偶龙岚女士在广咨国际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合计由 7.9847%减少为 0.6118%。顾伟传先生在广咨国际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比例由 1.3402%增加为 8.7131%。咨慧投资持有的广咨国际股份数量均未发生增减变动。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变更前后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变更前 变更后

企业名称 广州咨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广州咨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伙) 合伙)

社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59AFE33H 91440101MA59AFE33H

类型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出资额 100.00 万元 100.00 万元

主要经营场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 316 号
鹰大厦 9 楼 21 自编之三房 金鹰大厦 9 楼 21 自编之三房

执行事务合伙人 谭志刚 顾伟传

经营范围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企业自有资金投资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咨慧投资通知,因谭志刚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咨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谭志刚先生变更为顾伟传先生,并于近期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内容如下: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谭志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947,293股,同时担任咨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咨慧投资控制具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418,126 股,龙岚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93 股,上述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9847%。顾伟传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2,075,465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3402%,未间接控制具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

谭志刚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担任咨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谭志刚先生和龙岚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 7.9847%减少为 0.6118%。顾伟传先生担任咨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直接持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比例不变,通过咨慧投资控制具有公司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由 0 股增加至 11,418,126 股。上述两部分股份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由1.3402%增加为 8.7131%。咨慧投资持有的广咨国际股份数量未发生增减变动,仍持有公司股份 11,418,126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373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股东咨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由谭志刚先生变更为顾伟传先生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2、咨慧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咨慧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事项未涉及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情况变化,未涉及公司现有股东结构的变化,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活动亦不构成影响。

4、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北京
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http://www.bse.cn)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