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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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360051 号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 计 报 告
华兴审字[2025]24013360051号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咨国际”)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咨国际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广咨国际,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二)和附注五、(二十八)所述,广咨国际2024年度合并报表营业收入为56,086.57万元,收入主要来自工程咨询业务、工程造价业务和招标代理业务。营业收入是广咨国际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存在人为操控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测试销售与收款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合同相关条款及公司收入确认方法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对比,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项目工作成果、客户结算资料、中标通知书、销售发票、银行回单等支持性文件,并结合银行流水核查,检查期后回款情况,核查收入的真实性,同时检查收入确认方法是否与披露的会计政策一致;
(4)通过公开渠道查询主要客户工商登记资料等,了解主要客户与广咨国际及主要关联方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关联方关系;
(5)针对各业务板块选取重大客户进行函证,以验证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
(6)结合应收账款、合同负债,选取样本对报告期间签订的合同、营业收入确认情况、开票金额和欠款余额等执行函证程序,对未回函的样本进行替代测试;
(7)执行截止性测试,确认收入确认是否记录在正确的会计期间。
(二)银行存款的真实、存在性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一)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咨国际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余额为58,393.10万元,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68.48%。由于银行存款的金额重大,我们将银行存款的真实性、存在性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1)了解、评价并测试与资金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独立获取银行对账单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获取银行余额调节表进行复核;
(3)于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行查询、打印《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并与账面情况进行核对以复核银行存款账户的完整性;
(4)函证银行存款期末余额、银行存款的冻结、质押及本期开户销户情
况;
(5)从银行流水记录选取重要的交易,与银行日记账核对;从银行日记账选取重要的交易,与银行流水记录进行核对;
(6)检查银行对账单,核实大额异常交易的入账记录并询问管理层出现异常交易的原因;
(7)对银行存款进行截止性测试,关注业务内容及对应项目,检查是否存在跨期交易和事项;
(8)检查与银行存款的相关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四、其他信息
广东广咨国际投资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广咨国际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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