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7-05-15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桃花源: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7-05-15

证券代码:836896 证券简称:桃花源 主办券商:国元证券

湖南桃花源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5月16日9:00

结束时间: 2017年5月16日12:00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湖南云济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将2016年度公司年报及摘

要予以汇报。具体发行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6)。

(二)审议《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就2016年总体经营情况及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进行了总

结,并提出2017年度董事会的工作重点。

(三)审议《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汇报监事会2016年度

工作情况。

(四)审议《2016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将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予以汇报。

(五)审议《2017年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在2017年度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基础上,将公司2017年度财

务预算情况予以汇报。

(六)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鉴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暂不对2016年实现的利润进行分配。

(七)审议《公司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由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

(八)审议《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修改章程第四十三条,改为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当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

(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17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1年。

(十)审议《关于制定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推进公司内控制度建设,制定《年度报告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详见2017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7-023)。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

详见2017年4月2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披露平台

上披露的《预计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

2017-019)。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大会的,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营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