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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龙泰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6898 证券简称:龙泰新材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西龙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经理、公司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四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
束力。

第二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及召开

第五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 1 次。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

第六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办公室应当分别于会议召开 10 日和 3 日前以专人送达、邮件或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八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会会议通过现场会议或通信方式召开。

第九条 监事应当亲自出席监事会,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事先提供书面意见或书面表决,也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权限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和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监事的权利。

监事未出席监事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实行签到制度,凡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不可以由他人代签。会议签到簿和会议其他文字材料一起存档保管。

第十一条 监事会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回答所关注的问题,并就有关问题对相关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质询,被邀请参加监事会会议人员应参加会议。

第十二条 监事会在发出会议通知时,议案内容应随会议通知一起送达全体监事和需要列席会议的有关人士。

第三章 监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第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第十四条 监事会应对每个议案逐项进行审议,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与会监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见。

会议主持人应当根据监事的提议,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其他员工或者相关中介机构业务人员到会接受质询。

列席监事会会议的董事等非监事人员在监事会上无表决权。监事会在作出决议之前,应当充分听取列席人员的意见。

第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进行,但是过半数的出席会议的监事同意以举手方式或其他方式表决的除外。

监事的表决意向分为同意、反对和弃权。与会监事应当从上述意向中选择其一,未做选择或者同时选择两个以上意向的,会议主持人应当要求该监事重新选择,拒不选择的,视为弃权;中途离开会场不回而未做选择的,视为弃权。

监事会形成决议应当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

第十六条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应当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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