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17
公告编号:2020-019
证券代码:836907 证券简称:赛诺生物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湖南赛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9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采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
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将“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
无影响。
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
新增“应收款项融资”科目 无影响。
将“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 期末应付票据无影响,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89,180.00 元;期初应
付账款与应付票据列示 付票据无影响,应付账款列示金额 129,033.75。
“资产减值损失”项目位置下移,作 本期利润表:无影响。
为加项,损失以“﹣”填列 上期利润表:资产减值损失列示金额 37,523.90 元。
“信用减值损失”项目位置下移,作 本期利润表:信用减值损失列示金额-17,798.25 元,
为加项,损失以“﹣”填列 上期利润表:无影响。
(2) 自2019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
公告编号:2020-019
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新增“信用减值损失”科目 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列示金额-17,798.25 元,上期无影响。
(3) 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
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
之前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 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相关规定,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本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
债务重组,应根据准则规定进行调整。企业对 2019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债务
重组,不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变更是依照财政部颁布的相关政策及通知进行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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