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苏州乔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苏州乔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3-4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 43号
金运大厦 B座 13层
邮编 100044
电话 010 6221 2990
传真 010 6225 4941
网址 www.zzttcpa.com
关于苏州乔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中证天通(2026)证审字 43100005 号-2
苏州乔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苏州乔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乔发科技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文件的要求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乔发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乔发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
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工作中,我们结合乔发科技公司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抽查、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乔发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定向发行规则》、《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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