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6912 证券简称:涨稻文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涨稻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根据新修订发布的《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
公司已于 2020 年 3 月 30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以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并于 2020 年 4 月 17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以同意股数
5,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的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涨稻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原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发
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原有限公司的股东现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公司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上海涨稻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莘朱路1111号7幢1086室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是指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签字人。主要
职责:代表公司签署文件,包括各种法律文书,以及《公司法》和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责。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
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股东可以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股东;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财务
负责人。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合称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按照规范的股份公司运作模式,借鉴国内外先进的
管理经验,不断提高公司生产水平和管理水平,使公司业务和规模迅速、健康、稳定发展,把公司建设成为具有突出的核心竞争力、管理先进、能为股东创造丰厚回报的企业。
三、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实业投资,商务咨询、投资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咨询类项目除经纪),投资管理,市场营销策划,建筑工程(凭许可资质经营),木材、礼品、钟表、工艺美术品、家具的设计、制造、销售。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股同权,同股同
利。
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由股东大会普通决议确定是否授予公司在册股东优先认购权。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壹圆整(RMB1.00元)。
第十六条 公司设立时的普通股股份总数为500万股,全部由原有限公司全体股
东作为发起人持有,股本总额为500万元。
第十七条 发起人的姓名及名称、持有的股份数、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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