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1-09-30 01:07:46 股吧网页版
西瑞控制:公司章程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9-29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4
第三章 股份......5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8
第五章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12
第六章 股东大会......14
第七章 董事......25
第八章 董事会......29
第九章 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6
第十章 监事会......37
第十一章 财务会计制度与利润分配......40
第十二章 劳动人事和工会......42
第十三章 通知与信息披露......42
第十四章 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43
第十五章 修改章程......47
第十六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47
第十七章 附则......47

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西安西瑞控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文简称:西瑞控制

英文全称:Xi’an Xirui Control Technology Co.,Ltd

第三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69 号创业研发园 C 区 1 号瞪羚谷 D
座 305 室。邮政编码:710077

第四条 公司之前身是西安西瑞保护控制设备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0 年 1 月
31 日成立。经公司创立大会暨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依据《公司法》之规定,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更名。公司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 5226 万元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职能: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从事民事活动,出席会议、参与诉讼、发布信息、签署相关文件及重要合同。法定代表人执行职务而产生的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八条 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公司;公司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依据公司章程起诉股东;股东可以依据本章程起诉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本章程所称的创始人股东是指:贠国保、贠保记、
王玉梅。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为客户提供更安全、更可靠、更低碳、更智能
的智慧能源领域控制系统解决方案与服务。

第十二条 公司经营范围:电力设备及系统、继电保护系统、输配电及控制
设备、矿井通信及信息化设备、矿用电器、新能源系统与设备、储能系统与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通信设备、节能环保设备、仪器仪表、工业自动控制
系统及装置、能源管控系统及设备、公用事业自动化系统及设备、电动汽车充换电系统及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检修、运维、技术咨询及服务;电力工程、安防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节能环保工程、公用事业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及工程总承包;计算机系统集成、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须经审批项目除外);合同能源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电气设备租赁;售电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禁止和须经审批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许可经营项目:防爆电气的生产(1、防爆开关、控制及保护产品:(1)高开综合保护器:XRKJ-600,本质安全型;2、防爆监控产品(组装型):(1)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电力监控分站:KJ579-F,隔爆兼本质安全型;3、防爆通讯、信号装置(组装型):(1)矿用隔爆兼本安型网络交换机:KJJ660,12……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