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核查报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作为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佳文化”或“公司”)的主办券商,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相关规定,通过日常了解、核查银行流水单、查阅会计记录、获得相关声明资料等方式对2017年4月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出具《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之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3月26日召开第2017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与赵丽佳签订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依据发行方案,公司向赵丽佳合计发行3,246,753股,每股3.08元,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为8.35%,募集资金10,000,000元。
截至2017年3月30日止,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17HA30106”号《验资报告》,发行对象累计实际认购3,246,753股,实际认购金额10,000,000元。
2017年4月14日,本次股票发行备案申报材料已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受理,受理编号:171226。2017年4月28日,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转系统函(2017)2317号《关于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2017年5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了新增股份的登记,在取得股份登记函之前公司并未使用相关资金,新增股份3,246,753股,其中限售条件2,435,065股,无限售条件811,688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于2017年5月18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还根据《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的要求,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进行了约定。2018年度,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不存在重大违反《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公司目前已依据《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于2017年3月29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国金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0300318941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均直接存入该专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通过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用于归还南京银行上海分行1,000万元贷款。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共计1,000万元,已于2017年3月30日存入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号码:03003189413。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实际使用1,000万元,除利息外,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余额为6,706.76元。截至2018年7月26日,公司在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北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6,314.56元,余额系利息收入。经公司、银行及主办券商三方同意,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转入公司基本银行账户(账号:31006666101870310802),并于2018年7月26日办理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账户注销后相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本次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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