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04
公告编号:2019-034
证券代码:836916 证券简称:经佳文化 主办券商:国金证券
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修改议案内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9年11月13日召
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 11 月 8 日,
有关会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www.neeq.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9-033。
二、 修改议案内容的情况说明
(一)提案程序
2019 年 11 月 2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单独持有 12.85%股份的股东
赵丽佳书面提交的《关于向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议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提议函》,提请在 2019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修改议案。
公告编号:2019-034
(二)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一、《关于修改<关于公司向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原议案内容: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贷款金额人民币 4500 万元整,期限为一年。
上述贷款拟以赵丽佳个人信用做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4500万元,期限为一年。具体事宜以公司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现提议将上述议案修改为: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协议,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整,期限为一年。
上述贷款以赵丽佳个人房产做抵押担保、赵丽佳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320 万元整。具体事宜以公司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三)审查意见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股东符合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出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股东赵丽佳提出的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34
三、除了上述修改的议案内容,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公告的原股东
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调整后的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 审议《关于公司向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的议案》
因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公司拟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 订协议,授信金额为人民币 3600 万元整,期限为一年。
上述贷款以赵丽佳个人房产做抵押担保、赵丽佳提供个人连带责 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320 万元整。具体事宜以公司 与上海华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向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议 2019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提议函》
《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决议》
上海经佳文化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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