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7
苏州小棉袄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小棉袄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在苏州市数据局办理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0518771363。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苏州小棉袄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市东吴北路 299 号 1901 室(1909、1910、1911),邮
政编码:2150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80.13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
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经理(如有)、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紧紧地和团队在一起,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一起分享付出、分享成长、分享收获、共建未来。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研发及服务、计算机网络信息研发及服务;计算机网络工程施工、电子商务技术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网页设计;票务代理服务,国内旅游服务,摄影服务;动画设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大型活动组织服务;销售:计算机零配件、电子设备、办公用品、家具、家居用品、家纺母婴用品、家用电器、运动健身器材、音响设备及器材、皮革制品、玩具、化妆及护肤用品、工艺礼品、汽车用品、厨房用品、食品、钟表、眼镜(不含隐型眼镜)、体育用品、五金交电、安防器材及设备、锁具、文化用品、照相器材、卫生用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服装鞋帽、日用品、装饰材料、通讯设备、建筑材料、机器人、仪器仪表、橡胶及塑料制品;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酒店预订服务、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进出口;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贸易经纪;离岸贸易经营;经济贸易咨询;销售代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对台小额贸易业务经营;寄卖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公司
已发行的股份数为 3680.13 万股,全部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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