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836941 证券简称:宜美科技 主办券商:东吴证券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因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经营范围进行变更并同步修改公司章程所涉及的部分内容,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总经理”调整为“经理”;“副总经理“调整为“副经理”; “财务总监“ 调整为“财务负责人”;
(二)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条 公司系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第三条 公司系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 由昆山宜美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由昆山宜美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宜美有限”)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有 “宜美有限”)整体变更而成的股份 限公司,在苏州市昆山工商行政管理局 有限公司,在苏州市行政审批局注册 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为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91320500588429608A。公司注册名称: 91320500588429608A。公司注册名称: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宜美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
公司 限公司,经营期限为长期,自公司登
记机关核准登记 之日起计算。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事
务的董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
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
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
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
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
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
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第八条 法定代
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
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
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
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
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
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
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 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经理、董事会秘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含义同财务负责 书和财务负责人。
人。
第十二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光电子产品、照明产品、家居产品 围:半导体发光技术和产品、智能化的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及安装服务; 系统技术和产品、智能传感器技术和从事光电子领域、家居领域内技术开 应用、节能环保技术和产品、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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