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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5 10:41:21 股吧网页版
关于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5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五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监管局:

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储融检测”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民生证券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向贵局提交储融检测辅导备案登记文件,并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完成辅导备案登记。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
况报告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民生证券作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组建了储融检测辅导工作小组。辅导小组由万晓乐、李娟、张晶、王筱、林敬
平 5 人组成,其中万晓乐担任辅导小组组长。由于工作安排变动,林雄辉和李沛将不再担任辅导小组成员,除上述情况外,其他辅导人员本辅导期内未发生变动。以上人员均为民生证券正式员工,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承销业务的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政策规定。

除民生证券以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为 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3 月 31 日,本
辅导期内民生证券与储融检测共同制定辅导计划,辅导小组在现场主要通过沟通与交流、访谈、会议讨论、问题诊断与解答、查阅书面资料以及中介协调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按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顺利进行。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依照辅导协议对储融检测进行辅导,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根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最新监管动向,辅导小组严格遵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政策要求,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开展系统性法规知识培训,此项工作旨在持续落实《关于严把发行上市准入关的意见》要求,通过前置性合规教育,从源头上提升企业规范运作水平,为后续申报审核奠定基础。

2、辅导小组与辅导对象管理层进行沟通,了解辅导对象经
营发展和规范运作情况,督促辅导对象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逐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就相关事项履行内部审批程序,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议事规则与运作。

3、收集并整理相关北交所上市审核案例,结合最新的审核理念及辅导对象的实际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充分沟通。同时,向主要股东、董监高等沟通交流“827 新规”、“国新九条”等最新监管精神,组织学习各个板块上市标准等政策要求。

4、引导辅导对象及相关人员充分了解多层次资本市场各板块的特点和属性,掌握拟上市板块的定位和相关监管要求情况,树立进入证券市场的诚信意识、自律意识和法治意识并开展行业廉洁文化自律建设相关培训。

5、协助并督导辅导对象依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和内部审计体系,提高辅导对象财务核算水平及规范程度。

6、通过线上会议和电话沟通等方式与辅导对象保持定期的沟通,针对公司的业务技术、产品研发情况进行了实时的跟踪,并跟进辅导对象的经营业绩情况和下游行业变动情况,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规划。

7、持续追踪公司在手订单情况。

辅导过程中,公司按照辅导协议的规定对民生证券的辅导工作给予了积极配合,辅导协议及辅导计划履行情况正常。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民生证券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顺利完成了既定的辅导任务并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已在新三板挂牌,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备,但仍需按上市公司的标准持续完善。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就辅导对象内控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按照北交所政策文件修订公司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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