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
所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监管局:
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储融检测”或“公司”)拟申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或“辅导机构”)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5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协议》(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辅导对象签署的相关协议,其法律权利义务已由国联民生承销保荐承继)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民生证券已于 2024 年 3
月 19 日向贵局提交储融检测辅导备案登记文件,并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完成辅导备案登记。国联民生承销保荐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向贵局汇报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作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组建了储融检测辅导工作小组。原民生证券辅导工作小组成员为万晓乐、李娟、张晶、王筱、林敬平,其中李娟和张晶已迁移至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万晓乐、王筱和林敬平预计月底完成迁移,后续将仍将由万晓乐、李娟、张晶、王筱、林敬平继续履行上海储融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的后续辅导工作职责。以上人员均不存在同时担任四家以上企业辅导工作的情况,具有从事证券业务承销业务的经历,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政策规定。
除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以外,参与本期辅导工作的其他中介机构还包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本次辅导期为 2025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9 月 30 日,本
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与储融检测共同制定辅导计划,辅导小组在现场主要通过沟通与交流、访谈、会议讨论、问题诊断与解答、查阅书面资料以及中介协调会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本期辅导工作按辅导协议和辅导计划顺利进行。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在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依照辅导协议对储融检测进行辅导,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参加专项法规培训。培训内容严格参照证监会及交易所最新监管规定,并结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政策进行系统讲解,切实贯彻落实《关于严把发行上市
准入关的意见》要求,通过前置化合规教育强化企业规范运作基础,为后续申报工作做好制度与意识准备。
2、辅导小组通过与管理层多轮深入交流,全面把握公司经营发展与规范运作实际情况,重点围绕《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规,指导企业健全内部控制机制,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三会一层”)的运作程序,保障各项决策流程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3、结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近期审核案例与监管政策动态,辅导小组与公司相关人员充分沟通,深入解析上市审核关键要点,重点传达“827 新规”“国新九条”等政策内涵,并组织学习各资本市场板块的上市标准和差异化定位。
4、开展专项培训,帮助公司全面理解各板块的资本市场定位及对应监管要求,增强相关人员的诚信意识和自律能力,同时配套开展廉洁文化建设专题学习,筑牢思想防线。
5、辅导小组指导企业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持续完善财务核算体系与内部审计机制,不断提升财务信息质量和合规水平。
6、通过定期线上会议等形式保持与企业的高频互动,及时掌握公司业务发展、技术研发、经营业绩等方面的最新进展,协助企业明确战略方向,制定科学可行的发展规划。
7、持续跟踪公司在手订单的执行情况,关注经营质量与合同履约进展。
截至目前,公司积极支持并配合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开展的各项辅导工作,辅导协议履行顺利,整体推进情况良好。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在本辅导期内,国联民生承销保荐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顺利完成了既定的辅导任务并达到了预期的辅导效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1、公司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已具备相对完善的内部控制基础。为进一步对接北交所上市公司标准,辅导小组在辅导期间对公司现有内控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并依据北交所最新监管要求,对相关制度文件进行了系统性的修订与完善,持续推动内控体系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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