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12-17
公告编号:2024-025
证券代码:836949 证券简称:源启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议案内容,本次选举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本人同意提名钱海元先生、付良军先生、曾双先生、李振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徐顽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经资格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人同意《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预计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阅议案的具体内容,本人认为,该议案所涉及的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均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的需要,交易内容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合理、定价公允,符合商业惯例,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
公告编号:2024-025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人同意《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 2025 年度银行融资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我认为,关于 2025 年度申请融资额度及担保计划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而开展的,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具有合理性;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无偿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本人同意《关于预计 2025 年度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谢获宝
2024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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