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836949 证券简称:源启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
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决策行为,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规范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武汉源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应以诚实信用、依法办事的原则对股东会负责,确保公司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认真履行 《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予的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关注其他利益相关 者的利益。
董事会会议的组成人员为公司的全体董事。董事会依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和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印章。
第二章 会议的召集和通知
第四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监事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总经理提议时;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按照第四条的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应当通过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或者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提议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四)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提议人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提议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与提案有关的材料应当一并提交。
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在收到上述书面提议和有关材料后,应当当日转交董事长。董事长认为提案内容不明确、不具体或者有关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提议人修改或者补充。
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 10 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并主持会议。
第六条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董事会日常办事机构应当分别
提前 10 日和 2 日将盖有董事会印章的书面会议通知,通过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提交全体董事、监事以及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非直接送达的,还应当通过电话进行确认并做相应记录。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七条董事会会议通知的内容应完整、具体、明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的时间、地点;
(二)会议的召开方式;
(三)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四)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五)董事表决所需的会议材料;
(六)董事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七)发出通知的日期;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口头会议通知至少应包括上述第(一)、(二)项内容,以及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说明。
第八条董事会定期会议的书面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 3 日发出书面变更通知,说明情况和新提案的有关内容及相关材料。不足 3日的,会议日期应当相应顺延或者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后按期召开。
董事会临时会议的会议通知发出后,如果需要变更会议的时间、地点等事项或者增加、变更、取消会议提案的,应当事先取得全体与会董事的认可并做好相应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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