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954 证券简称:鼎集智能 主办券商:江海证
券
江苏鼎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4 月 25 日
2.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扬州市邗江区润雅路 9 号笛莎大厦6 楼)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 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5 年 4 月 14 日以书面通
知形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殷福荣
6. 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鼎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江苏鼎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鼎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06)和《江苏鼎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7)。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2024 年监事会工作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监事会主席殷福荣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向监事会予以汇报。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的主要经营情况和 2025 年经营计划,公司拟定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议案
1.议案内容:
为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从公司实际出发,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股。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继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
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鼎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1.议案内容: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
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om.cn)披露的《江苏鼎集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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