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0-01-10 15:35:54 股吧网页版
永平资源: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给予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0-01-10



公告编号:2020-001

证券代码:836960 证券简称:永平资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对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

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0 年 1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0 年 1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永平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孙学萍、山东三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鼎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市永盛平环境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业务规则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一、股份转让协议签署

2017 年间,三三集团与超过 30 名投资者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向不符合

公告编号:2020-001

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投资者进行股份转让,载明从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如投资者未能开设完成相关证券账户,则由三三集团为其持有股份至永平资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

2017 年间,鼎融资产与超过 6 名投资者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载明从协议签

订之日起一年内,如投资者未能开设完成相关证券账户,则由鼎融资产为其持有股份至永平资源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三三集团作为担保方签署了部分股份转让协议,并出具股份回购承诺函,对永平资源 2017 年至 2018 年的业绩进行承诺。孙学萍参与了上述协议签署。

2017 年 9 月,永平资源发布澄清公告,载明公司不涉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并上市等事宜。三三集团、鼎融资产对外签署的上述协议内容与永平资源客观事实不符。

二、投资协议签署

2017 年 8 月,永平资源披露《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载明拟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股份 2,000 万股。其后,永平资源未提交股票发行备案材料,亦未披露终止当次股票发行公告。当年,三三集团及控股子公司永平环境与超过 60 名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永平环境参与永平资源股票发行后,永平环境以获得的股份为投资者代为持有永平资源股票。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永平资源相关主体对外签署上述协议,导致挂牌公司股权不明晰、信息披露不规范,违反《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1.5 条的规定,永平资源未能充分配合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向主办券商提供必要材料并告知重大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试行)》第四条规定。

三三集团、鼎融资产、永平环境作为挂牌公司股东,孙学萍作为挂牌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参与签署协议,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业务规则》第1.4条、第1.5条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1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做出如下决定:

公告编号:2020-001

对永平资源、孙学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对三三集团、鼎融资产、永平环境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特此提出警示如下:

永平资源及相关责任主体应当按照《业务规则》的相关要求诚实守信、规范运作、勤勉尽责,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特此告诫你方,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否则,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或给予纪律处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