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6961 证券简称:西磁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2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4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除后述列示的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23 年 10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对“关于流动负
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
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
行。
2023 年 8 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
〔2023〕11 号),适用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确认为无形资产或存货等资产的数据资源,以及企业合法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不满足资产确认条件而未予确认的数据资源的相关会计处理,并对数据资源的披
露提出了具体要求,该规定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024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规定对不属于单
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委员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8 号》的规定,公司将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成本费用间的调整,对营业收入、
净利润、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指标无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23)年 12 月 31 日和(2023)年度
项目 影响比
调整前 影响数 调整后
例
资产总计 311,196,46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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