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21
公告编号:2025-058
证券代码:836964 证券简称:ST 华世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北京航天华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终止挂牌决定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未提出复核申请事项
北京航天华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4 日
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山东领信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3 家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5)368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均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公司未向全国股转公司提出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其股票恢复交易的
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0 月 29 日起复牌,并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终止挂
牌。恢复交易期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华世”。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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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公司法》、全国股转公司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张锦峥
联系电话:010-83394108
邮箱:bjhths@hths.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紫园路 16E
(二)券商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10-81152356
邮箱:chenpeidong@sczq.com.cn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 号院 13 号楼 A 座 11-21 层
北京航天华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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