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2
上海功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功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系由上海正邦教育培训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方式设立;在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744207661F。
第三条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功途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uccessPath Inc.
第五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青浦区重固镇外青松公路 4925 号 D-54。邮政编码:201707。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50 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是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其他依据本章程规定被公司董事会任命为高级管理人员的人员。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采用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和先进的技术,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员工和公司共同发展,并使股东获得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教育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及销售(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六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550 万股,全部为普通股。
第十八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登记存管。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发起人的名称、出资方式、认购股份的数额、出资时间、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 发起人姓名或名称 认购股份数额 出资方式 出资时间 持股比例
1 杨勤国 168.75 万股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8 月 31 日 33.75%
2 邱南 168.75 万股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8 月 31 日 33.75%
3 于海 112.50 万股 净资产折股 2015 年 8 月 31 日 2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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