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0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6979 证券简称:惠民水务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控股股东无偿划转国有资产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收到包头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关
于将北重集团直饮水移交资产无偿划转至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包水务(集团)发〔2021〕24 号),将北重集团直饮水资产 1,862,248.30 元,无偿划转给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0 年度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373,113,534.01 元,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额为 157,092,779.07 元。
本次划转为无偿划转,交易对价为零元。划转标的截至 2020 年12 月31 日的账面净资产为1,862,248.30元,总资产为1,862,248.30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归属于母公
公告编号:2021-003
司的净资产额的比例为 1.19%;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0.5%。未达到以上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无偿划转后,上述资产将成为公司的资产,公司将积极办理相关工作。
包头惠民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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