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9-11
湘财证券
关于北京赛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终止挂牌决定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湘财证券作为北京赛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挂牌公司是
序号 类别 风险事项 否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1 其他 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否
2 信息披露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否
(二) 风险事项情况
1、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财证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 的《关于终止北京赛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 118 号)。具体内容如下:
“北京赛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未披露 2022 年年报,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
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 我司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 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 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你公 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我司公告发布之 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我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 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
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你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我司对你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
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四达’。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 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 当进入我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 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你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公 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 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
过 200 人,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注
册。”
2、由于北京赛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未在规定时间披露 上述公告,公司存在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风险,本次风险事项由主办 券商代为披露。
二、 对公司的影响
相关风险事项不涉及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导致触发强制终止挂牌情形。
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关于终止北京赛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 决定》,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复核申
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
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股票将进行特殊标识,
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四达”。
三、 主办券商提示
湘财证券作为公司的主办券商,已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义务,将持续关 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及其他相关风险事项进展,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主办券商及挂牌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如下:
主办券商联系人:汤冉冉
联系电话:010-56510907
电子邮箱:tangrr@xcsc.com
挂牌公司联系人:赵琦
联系电话:010-82253618
电子邮箱:zq@seastars.com
主办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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