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7-11
公告编号:2024-032
证券代码:837008 证券简称:ST 新时空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收到全国股转公司纪律
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 责任主体
纪律处分的决定(编号:[2024]46 号)、关于对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潘洁贞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编号:股转监管执行函[2024]8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7 月 9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7 月 8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自律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杨惠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潘洁贞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
公告编号:2024-032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
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规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杨惠昌、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潘洁贞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经全国股转公司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2 条、第 6.3 条,《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六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 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惠昌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和《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对潘洁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告编号:2024-032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纪律处分及自律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信息披露规则等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给予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编 号:[2024]46 号)
2、关于对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潘洁贞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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