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8-07
公告编号:2024-037
证券代码:837008 证券简称:ST 新时空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杨惠昌、潘洁贞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惠昌、潘洁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编号:[2024]116 号)。
收到日期:2024 年 8 月 6 日
生效日期:2024 年 8 月 1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限公司
杨惠昌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潘洁贞 董监高 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
露事务负责人)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告编号:2024-037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至 2024 年 4 月 30 日,挂牌公司未按期披露 2023 年年度报告,违反了《非
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理》证监会令第 191 号,第十二条的规定。
挂牌公司董事长杨惠昌、董事会秘书潘洁贞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
为负有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 四十五条的规定,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决定对 ST 新时空、杨惠昌、潘洁贞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规则等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4-037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对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杨惠昌、潘洁贞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编号:[2024]116 号)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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