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4-09-25
公告编号:2024-043
证券代码:837008 证券简称:ST新时空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提出复核申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375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定期报告的,我司终止其股票挂牌。
一、未申请复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作出终止佛山市合璟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未披露定期报告公司股票挂牌决定的公告》(股转公告【2024】375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事实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终止挂牌决定后,挂牌公司未提出复核申请的,公司股票自申请复核期限届满后的第六个交易日起复牌,并于第十六个交易日终止挂牌。
截至复核期限届满日,公司未提交复核申请且不存在影响股票恢复交易的情形,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10日起复牌,并于2024年10月24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间,公司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新空”。
二、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公告编号:2024-043
终止挂牌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三、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公司联系人:潘洁贞
联系电话:13726986933
邮箱:512574025@qq.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兴大道18号天安智谷科技产业
园总部楼G01
(二)券商联系人:陈展鸿
联系电话:0769-22119260
邮箱:chenzhanhong@dgzq.com.cn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城区可园南路一号21楼
广东新时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
公告编号:2024-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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