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9-30
证券代码:837009 证券简称:大雅智能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广东大雅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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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9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议案》,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1、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3、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广东大雅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大雅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根据《公司章程》和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履行职责,独立工作,不受公司其他
部门干涉,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
中两名为独立董事,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为专业
会计人士)担任,负责召集并主持委员会工作。当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权;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由公司董事会指定一名委员履行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职责。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
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审计委员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因委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低于本细则规
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增补新的委员人选。在委员人数达到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前,审计委员会暂停行使本细则规定的职权。
第八条 公司负责内部审计的审计监督部由审计委员会直接领导,是审计委
员会的办事机构。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提议聘请或者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沟通;
(三)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四)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
(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六)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审计委员会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七)根据符合条件股东的书面请求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
(八)向公司提出股东会提案;
(九)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十)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的合法合规性,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的,应当履行监督职责,向董事会通报或者向股东会报告;
(十一)在履行监督职责过程中,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提出解任的建议;
(十二)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行为,已经或者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提请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十三)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十四)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存在违规情形、重大风险或者内部审计机构没有按前款规定提交检查结果报告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
(十五)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十六)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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