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837012 证券简称:精英动漫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持股情况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持股变动基本情况
(一) 投资者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变动前 本次股份变动后
股东 股份 变动 变动
占股本比 占股本比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股数(股) 时间 方式
例 例
河 北 合 计 持 5,000,000 14.2857% 0 0% 2025 特 定
汇 洋 有股份 年 4 事 项
文 化 其中:无 5,000,000 14.2857% 0 0% 月 28 协 议
产 业 限 售 股 日 转让
股 权 份
投 资 0 0% 0 0%
基 金 有
( 有 限 售 股
限 合 份
伙)
石 家 合 计 持 0 0% 5,000,000 14.2857% 2025 特 定
庄 星 有股份 年 4 事 项
柯 文 其中:无 0 0% 5,000,000 14.2857% 月 28 协 议
化 发 限 售 股 日 转让
展 有 份
限 公 有 0 0% 0 0%
司 限 售 股
份
2025 年 4 月 28 日,河北汇洋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通过特定
事项协议转让自愿减持精英动漫 5,000,000 股,拥有权益比例从 14.2857%变为0.00%。
2025 年 4 月 28 日,石家庄星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方
式受让河北汇洋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精英动漫 5,000,000股股份,占股本比例为 14.2857%。
(二) 股份变动涉及的相关股权转让协议、行政批准文件、司法裁定书的主要
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转让方):河北汇洋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
乙方(受让方):石家庄星柯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二)转让标的
甲方河北汇洋文化产业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的河北精英动漫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 股股份,占股比例 14.2857%。
(三)转让价格
详见《股份转让协议》。
(四)股份交割
协议签署且乙方支付对价款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确认申请;取得《确认函》后 20 个工作日内,双方共同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双方陈述与保证
1.协议双方具备履行协议的能力并有能力承担协议相应义务;
2.协议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3.双方已经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协议签署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情形;
4.双方将根据相关法律及股转公司要求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5.甲方拥有处置股份的完全处分权,并已实缴,处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形式的权利负担;
6.乙方用于购买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
(六)税费负担
双方根据法律规定各自负担应缴纳的税费。
(七)保密条款
本协议所有条款均为保密信息,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向接收方有知悉必要的关联人员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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