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2
证券代码:837013 证券简称:ST 梧桐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18 年 11 月 20 日
仲裁受理日期:2020 年 4 月 13 日
仲裁机构的名称:上海仲裁委员会
仲裁机构的所在地: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 24 楼 A 座
二、有关重大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上海羽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LI YAN GANG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黄勐、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于杰、上海渲双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公司股东之一
(二)被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杨凤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利彪、雷昭新、刘恒、李丝芮、茹晴晴、熊娟、李亚力、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公司股东之一
姓名或名称:丁赟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利彪、雷昭新、刘恒、李丝芮、茹晴晴、熊娟、李亚力、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公司股东之一
姓名或名称:陈瑞广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利彪、雷昭新、刘恒、李丝芮、茹晴晴、熊娟、李亚力、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公司股东之一
姓名或名称:周晋平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利彪、雷昭新、刘恒、李丝芮、茹晴晴、熊娟、李亚力、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公司股东之一
姓名或名称:熊均波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不适用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利彪、雷昭新、刘恒、李丝芮、茹晴晴、熊娟、李亚、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公司股东之一
姓名或名称:深圳市梧桐世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杨洋
仲裁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刘利彪、雷昭新、刘恒、李丝芮、茹晴晴、熊娟、李亚、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无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2015 年 8 月 13 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投资协议》,约定申请人向公司投
资人民币 2,000 万元,同时被申请人一、二、三、四、五和六向申请人承诺:“(1)根据公司与江西铁通签署的南昌铁路局合作协议,完成设备生产机供应,万能充WIFI 架设工程,并投入运营,保证 2015 年度、2016 年度该项目实现收入(以
到账为准)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120 万元和 540 万元;(2)福建高校 WiFi 铺设项
目在新三板成功挂牌前签署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完成 WiFi 铺设、投入运营,保证
2016 年度该项目实现的收入(以到账为准)不低于人民币 360 万元。如果现有股东(被申请人一、二、三、四、五)和公司(指被申请人六)未完成本条承诺,将视为对投资方(被申请人)的重大违约”。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均未完成上述项目收入承诺,已构成重大违约。
(四)仲裁的请求及依据:
1、裁决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违约金 20,771,457.5 元;2、裁决被申请人连带向申请人支付本案律师费 81 万元;3、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投资协议》9.2 条约定:“违约方应对履约方由于违约方违反本协议而产生的所有损失、损害、责任、诉讼及合理的费用和开支(‘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违约方向履约方支付的款项金额,除赔偿损失外,还应足以使该履约方免受因该违约而造成的公司股权利价值减少所带来的伤害,但不得超过违约方订立本协议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本协议可能造成的损失。如果违约方对履约方的违约行为属于重大的或实质性的违约,违约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外,还需向履约方支付本次投资款 20%的违约金”。根据公司的公告,2016 年公司营业收入为 10,732,251.51 元,对应公司估值为 1.5亿元。2016年承诺但未完成的营收额900万元,申请人损失为16,771,45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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